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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像 Jane 式的愛





Jane 和 Daniel 在一個聚會中相識。有朋友們打開話匣子,大家言談甚歡Jane 尤其欣賞 Daniel 的幽默。

聚會過後,Daniel whatsapp 了 Jane,説了一句 "glad to know you today, have a good night Jane"。Jane 回了一句 “same here"。五分鐘後,她又補了一句 "good night",再配上一個笑臉emoji。反正她對 Daniel 有點好感,回覆還是不要太冷淡。

第二天,Jane 在上班的時侯又收到了 Daniel 的 whatsapp,"Hello, How are you?" 
對 Jane 來說,"How are you" 絕對是本世紀最難答的問題,除了 "I am fine" 之外,還可以答甚麼?整個早上就是在工作呀!
“working, how about you?”
"Not very busy this morning, Going to have lunch soon. "
"Oh, I see"

一輪沉寂。
天下間多少個話題,就是埋葬在 "Oh, I see" 的底下。

接下來的兩三天,每到十一點 Jane 一定會收到 Daniel 一句 "How are you" 的 whatsapp,有時甚至只是 "hi" 一句。Jane 打算把自己訓練得健談一點。

"How is your day?"
"I will have lunch soon, not sure if I want to go with my colleagues though." 看來 Jane 進步了不少。
"Do you mind if I come to have lunch with you? I have a long lunch break today."

Jane 開始明白,要對方踏出一大步,自己先要起步。
這一頓午飯沒有令 Jane 失望Daniel 真人似乎比在 whatsapp 更健談。
互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們的關係跨進了一大步。他們開始一起去看電影,看演唱會,去朋友的 gathering。大家見他們出雙入對,即使兩人關係從未宣之於囗,大家都假定了他們⋯⋯「至少有路」。
誰也不知道,他們連手也沒牽過。
即使在那萬里無雲的晴空,難得少人的周末中午時分,他倆漫步走過西九長廊的時候⋯⋯Jane 都已經放鬆左手靠向 Daniel 那邊去了,他們還是沒有牽手。

三個月的「疑似曖昧」,令 Jane 又喜又愁。她一直不明白,「究竟 Daniel 想點?」

接下來的日子,他們每早還是會 whatsapp 一下,只是發 "how are you" 的變成了 Jane,答 "Oh, i see" 的變成了 Daniel。有點被動的 Jane 開始受不了自己的主動,見 Daniel 「唔嗲唔吊」,主動退縮了,減少聯絡 Daniel。

最神奇的是 Daniel 又開始主動起來了,每天 whatsapp  跟 Jane 聊東聊西,半來打算扮 cool 的 Jane又心癢起來。他們又好像以前一樣約會,卻始終沒有告白、沒有牽手。

某天,Jane 還是在 whatsapp 中非常 subtle 的向 Daniel 表白了。
Daniel 又是一套不置可否的態度,說很欣賞 Jane ,甚麼未來的事大家都不知道,看看怎樣吧。
可憐的 Jane 到現在還是不知道,Daniel 是賤男,還是只是一個對自己想法沒頭緖的男人。
反正 Jane 覺得,話都說白了,從此放下心頭大石,也不打算主動聯絡 Daniel 了。

也許先告白的,多數是輸家。
但從來不告白的,就像跑馬拉松卻不知道哪兒是終點一樣。
有些人的態度就是永遠的模稜兩可,你永遠也猜不透他們的想法。
要是你享受這種沒完沒了的奔跑,亦不介意多花力氣的,就儘管跑吧。
直正的愛情長跑,往往是在第一關的終點後才開始的。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去妳的婚禮 (全集)




阿祺在家中翻開雜誌,那「三十歳前必要做的廿件事」標題吸引了他的目光。
「曾踏足六大洲」- 阿祺未曾闖出亞洲,只去國日本和台灣。
「考獲潛水牌」- 很可惜,他連游泳也不懂。
「作一首歌」- 他是音痴。
餘下的十幾件事,也許除了「為自己訂做一套稱身的西服」和「曾戀愛過」以外,阿祺都不可能在三十歲前做到吧。

雜誌上的一小段落已經足夠打撃他的自尊心了。廿九歳的阿祺有一份穩定而不會致富(也不太可能置業)的職業;他是月光族,縱然平日節衣縮食,一到周末你在蘭桂坊一定能找到他 - 他的錢,都拿去「蒲」。他最大的興趣,就是「溝女」。

去老蘭溝女要花費多少?由開酒再請她們(註:是她們不是「她」,就算你有目標你還是要請她的姊妹們幾轉);目標落空了再找另一班,即使和「蒲友」攤分,四位數字也少不免;還未把「開房」的價格計算在內。這兩三千元,阿祺付得起、也樂意付 - 他樣子還不錯,要成功狩獵絕對不難。而他的原則是,一夜情就止於一夜 - 一來他還未想定下來,二來他認為歡場無真愛。

門鈴響起了。他知道來的是文輝。
文輝把結婚請帖交給阿祺。
「多謝你賞面來我的婚禮呀!這次沒有請很多舊同學,你算是我中學時期最熟絡的了!」
「也沒想到你會這麼快結婚呢!」
阿祺看著其貌不揚,挺著大肚腩的文輝,再看著請帖,心裏有點不是味兒。這是他今年將要去的第七個婚禮了。
文輝拿起並打開阿祺手上的請帖,指著上面的地圖。
「我們在山頂攪婚宴呢!」
說實話,阿祺和文輝其實真的不算太熟,只是文輝讀書時期朋友不多,阿祺有時會找他做 project 而已。一想起一千元人情自然少不免,他有作個理由推搪的衝動。
「呀,還沒介紹我的未婚妻,Tiffany。漂亮嗎?她人真的很好,又細心,⋯⋯」

阿祺看著照片中的 Tiffany,怎麼這麼面熟的?在哪兒見過呢? 
打發走了文輝,他坐在梳化上,把新娘的容貌多看幾篇。
他終於確定,Tiffany 是一年前曾和他發生一夜情的女人。
而在眾多和他發生過關係的女人中,他對 Tiffany 的印象最深刻。

那夜的蘭桂坊在兩點多依舊擠逼,阿祺就只和一兩個蒲友在酒吧獵食。在吧枱上的 Tiffany 吸引了阿祺;她不是絕色美女,但相比起坐在她旁邊的濃妝艷沫的姊妹們,那淡淡的妝容突顯出她的自信。阿祺在酒吧裏看了她一陣子,發現她也沒怎麼跟姊妹們說話。她一絲絲的冷艷促使阿祺走過去為她點一杯酒,再打發走向他搭訕的姊妹們,和 Tiffany 轉去另一張枱了。

之後的事,也不用多說吧;打得火熱的他們去了附近的 motel 開房。

第二天的清早,Tiffany 提議一起吃早餐。他覺得這感覺太怪了吧:吃早餐還有甚麼好聊的?ONS 了,事情就完了,還吃甚麼早餐?雖然她很合眼緣,但如果打算跟她發展,也不該一見面就上床吧!他拒絕了,在換衣服離開 motel 的路程上,他走得很瀟酒。

當然,接下來的日子他就不太瀟灑了。他依舊在老蘭獵食,而且他的蒲友團也日益壯大;畢竟人多好辦事,他有更多的機會去接觸不同的女人。有很多女人外觀很不錯,就是激發不了阿祺體內雄性動物要捕獵的野心 - 搖騷弄姿的他嫌低俗;太冷艷的,又令她想起了 Tiffany;走過去搭訕兩句就發現,她有的就只是「冷」,根本不性感也不吸引。好些日子,他希望在老蘭重遇 Tiffany;她的姊妹們倒是經常出沒,只是她似乎已逍聲匿跡⋯

阿祺其實不太想去這婚宴,一來不想應付舊同學間無謂的應酬,二來覺得在婚宴上見到 Tiffany 應該會很尷尬。只是能重遇 Tiffany 這點對阿祺太吸引了,他不得不去。

到了山頂的婚宴現場了。他急不及待走到台前去找正在拍照的文輝和 Tiffany。文輝揮一揮手,示意一會再談,而阿祺只留意穿上婚紗的 Tiffany。她依然美麗;只是少了一點冷艶,多了一點溫柔。Tiffany 拍照時的微笑,似乎就在回望阿祺之後失真了。就在阿祺不知道如何反應之際,文輝叫他上台一起合照。

「阿祺算是我中學時最要好的同學了!她是 Tiffany。」
「你好,阿祺!我老公常說他中學的時侯沒甚麼朋友,謝謝你的扶持呀!」
老公。
是的,已成人妻了,不要再想歪吧,反正還是要裝互不相識。
拍完照,他慢慢的回到自己那張枱,一路看著和其他親戚朋友們合照的Tiffany。她沒有再回望他了。她的微笑也回復了未碰到他之前的甜美。
看來,那些縈繞著阿祺腦海中關於 Tiffany 的問題,應該永遠沒有答案。反而,酒席上舊同學所討論的話題才是最煩人的。

「阿祺,怎麼不見你出席上月阿光的婚禮?以往在班上活躍的都到了,只剩你呀!」阿褀還在想,他們怎麼沒有邀請自己⋯
「近來和老婆開始想置業的事了,還沒想到該看哪區的樓盤呢⋯你有好建議嗎,聽說你搬到馬鞍山住了⋯⋯」大家都在談搬到哪裏,他還住在筲箕灣的舊公屋⋯
「阿褀,甚麼時侯到你結婚?和美玲好嗎?」阿祺還在想,都分了手一年多,還要提⋯
總之,一群本來和阿褀「睇波講女」的舊同學,現在談的不是置業、結婚,就是生孩子的事。他開始覺得自己還在「蒲」這件事,很沒格調。

Tiffany 和文輝走過來這一枱了,和大家乾杯。阿祺看著Tiffany,向文輝舉了酒杯。Tiffany 向他說了一聲謝謝。

阿祺仍然認為,Tiffany 其實還有一點點想他的。要是他當天肯抓緊機會,說不定他今晚能跟其他人侃侃而談,炫耀一下自己的狀況有多好。他看著同學們的風光、 Tiffany幸福的樣子,也許是自尊心作崇,他覺得自己好失敗。他開始後悔,為什麼要來這場婚宴?

酒席要完結了。他想不到還要留下來應酬的理由,向各位作道別,獨自離開。他昂首闊步,和上次跟 Tiffany 作別一樣,佯裝走得很瀟灑,這次卻多了一點遺憾。

冬天的山頂,格外寒冷。凜冽的寒風,伴著一絲絲的微雨,一點一滴的打在他身上。他趕急的跑到巴士站,用衣服抺了一下手機上的水點,卻剛巧打開了螢幕上他和一對新人的合照。他很努力地用他的食指去遮住文輝的樣子,也許這「合照」就是他今天最大的收獲。

上車了。他忽然發現有人坐在他旁邊。那是沈默寡言的小強,他的同班同學。阿祺本就和他沒兩句,酒席上也沒有和大家更新近況。

「你還住在筲箕灣?」阿祺問到。
「是的。外面租金太貴了,反正也在柴灣打工,沒必要搬吧。」
柴灣。
當年班上的尖子。
那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

小強翻開手上那本英文雜誌,阿祺好奇的瞥一眼,又看到那觸動他神經的題目,“100 things you need to do before 30”。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第三點。

3. Go To Breakfast With A One Night Stand

他,覺得自己今天歷盡了上天給他一輩子的玩笑。
 








2013年9月12日 星期四

分手禮物

 

一年一度的情人節,Peter 和 Sophia 燭光晚餐後,走到海傍吹吹風。

拍拖半年了,Peter 覺得這段關係很雞肋 - 他們有愛,但不夠火花;感情穩定,但總有種說不出的危機感。他知道若沒有人提出分手,拖,還是會拍下去。與其拖拖拉拉,還不如及早了斷。

回想起剛才餐桌上大家仍然有講有笑細談生活趣事,Peter 實在不忍心揭露他原來的意圖  - 他準備了一份分手禮物,打算高高興興的過完這一餐,離別之際給 Sophia,希望好來好去。

Peter 在海傍躊躇著,兜了幾個圈。Sophia 看出了異樣,問 Peter 怎麼了。

Peter:「 其實,我有話跟你說。」
他吸了一口氣。
Peter:「 我想和你分手。」

Sophia 沒有像一般人即時追問「點解要分手」。她低頭沉默了數秒,再抬起頭,向 Peter 展露了微笑。「先和我好好過完這一晚再談,好嗎?我們去吃個甜品吧。」

Peter 來不及反應,想想反正話已說出口了,手還是會分;那就好好享受這一晚吧。Sophia 拖著 Peter,急步的走向甜品舖。和她牽手的那一瞬間,Peter 的腦海充滿了以往和她在海濱長廊手拖手漫步的甜蜜影像。不同的是,這一刻,Sophia 走得真的很快。

到了甜品舖了。一坐下,Sophia 二話不說:「唔該,一個心太軟。係咁多。」
Peter 還在考慮是否要多點一客甜品。一直以來,他們都是 share 一個甜品的,因為他知道 Sophia 怕肥。 侍應已經走到老遠了,Peter 打消了這個念頭。

他們像以往「你一啖我一啖」的分享這個心太軟。兩人四目交投; Peter 很想擠一副若無其事、輕輕鬆鬆的表情;就像以往一樣邊吃邊說笑。Sophia 凝望著木無表情的 Peter,裝了一個鬼臉。

Sophia 整晚不知所以然的反應殺 Peter 一個措手不及。他已經說了一晚謊話,裝了一晚的好情人,也閒話家常一整晚了。還能再裝下去嗎?Peter 報以一個微笑。蒙羅麗莎式的微笑。

結果,他們倆在吃甜品的時候,沒有說過一句話。Peter 知道 Sophia 想逃避面對這殘酷的現實,但還是搞不清 Sophia 想怎樣。

Peter 按捺不住了:「 這份最後的禮物,給你的。你回家拆開看看吧,希望你會喜歡。」
誰也不知道,埋藏在招紙下的除了禮物,還有一張卡;是他嘔心瀝血寫的真情剖白,細說他們倆的回憶和他近來的感受。Peter 想讓 Sophia 知道,他珍惜這段關係,而無奈大家感情已到盡頭。

Sophia 收下了禮物,同時脫下手上 Peter 送給她的腕錶。
「 還給你的,這樣夠公平吧!」
然後,Sophia 二話不說的逃出店外。

Peter 百思不得其解,為何她的反應如此兩極化。不是說好要享受這一晚嗎?他在甜品店對著旁邊的空凳和桌子上的手錶發呆,想起剛才發生的種種:「好來好去」,真的這樣難嗎?

他還不知道,Sophia 早就意會到他們將會分手,她只想盡力去挽回這段感情。要是勉強不來,那就好來好去吧 - 她不想這樣,但也沒有必要讓大家難堪。讓她崩潰的,是那份「出於好意」的分手禮物。

分手要是部署得這樣有預謀、有機心的,誰也不會領情。由你準備,至到交出禮物的一剎那,已經意味著你不想讓事情有迴旋的餘地。既然心意已決,送那份拖泥帶水的禮物是出於歉意、自我補償,還是有意圖的想留一些印記在舊情人的心上,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灑脫點吧,分手時沒有人會在乎那份禮物的。

2012年11月22日 星期四

張心儀 (全集)

旺角街頭,總是有人載歌載舞。我不屑看那些「騎呢」表演,唱歌的倒是會聽一聽;畢竟小弟對這方面也有點鑽研。

我無聊的逛著,聽見有人唱G.E.M的A.I.N.Y,停下來看看。前面人太多,我看不見唱的人是甚麼樣子。不管如何,我只想知道她海豚音怎麼樣。

「還是愛你愛你愛你…」等一下,這種淚腔很特別,好像甚麼時候聽過的。再聽一了一陣子,幾乎確定她應該是我認識的人。我很快的回想一下,以前跟我去唱KTV的女性朋友,曾經一起學過唱歌的,曾經去表演的…。都好像沒有這個人。沒關係,再聽一下。

她再唱的是梁靜茹的崇拜。這時人好像少了點,我看到了她的身影,但她的容貌卻被帽子遮了一半。

「你以為愛 就是被愛...」這下,我確認了。這是一把很熟悉的聲線。我不知道她要唱多久,總之,我會等她唱完,上前搭個訕,至少把事情弄個清楚。

「嗨,你唱得很好聽。你之前有在這兒唱過嗎?」
她把帽子翻開一邊。
「你是張…心儀?」
我整個人愕住了。張心儀。那個讓我感覺很複雜的一個人。
「對呀,你是…誰?」
「聶子龍。你最討厭那個聶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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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她最討厭的也不無道理。我和她的故事,念書的時候就是同學間茶餘飯後最常討論的話題。別誤會,我沒有和她拍過拖;相反,我們絕對是一對冤家。

高中的時候,她不滿意我經常擅用班房電腦,在午膳時間開youtube,要告發我。其實班上一半同學都在做這件事,就不明白她為甚麼要告發我一個。沒關係,反正老師在這件事上也只隨便帶過。我看她有點不服氣的表情其實挺好笑的。

同一年的歌唱比賽,她唱的是鄭秀文的「如何掉眼淚」,我唱的是陳奕迅的「傷信」。明明她爆發的那段有幾個音走調了,她還是得到冠軍。我呢?就是輸在選的歌太平淡嗎?還記得她拿著獎座看著我的口臉,實在有點欠揍的。

我們一起讀的是理科班,大家理科的水平比語文都好。我一直認定自己是選錯科的,因為我語文成績比較好。張心儀是班中的高材生,每一科都不錯。每個學期的測驗考試,我唯一的目標就是要在中文、英文科打敗她。其他科目呢,隨便吧。其實我從來都不知道她有否在乎這件事;唱歌可能會,讀書嘛,說不定就只是我一個人在把她當假想敵。

基本上,同學們知道我倆是不咬弦的;見面不一定會吵,冷嘲熱諷就肯定有。某程度上其實我也享受這種交流方式,這至少可訓練我用另一種思維方式和人打交道。

讀預科的時候,同學們都在選要當學會、社的主席,好讓自己在成績單上留一些課外活動的經驗。我只有一個目標:不管甚麼學會也好,我只想當主席。當時感覺英文學會比較容易著手,而且我英文還不錯,所以參加了第一次的學會討論。張心儀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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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不懂粵語的英文學會導師也頗特別的;別的導師通常會先選主席、副主席等才指派同學做事的。她呢,就一直讓我們清理房間、試做校園電台、佈置英語閣等等,就不去談誰當主席。我理解,她應該是想看我們實際做事上來怎樣才決定吧,我做好本分就好。

可能因為沒有名銜的束縛,大家合作得很愉快。至少是我跟張心儀。我們倆是當中英文比較好的,在校園電台裡要負責當主播。一起去起稿子是少不了的,臨場發揮出了甚麼小錯,另一個一定要隨機應變。我想,在這種被逼合作之下出來的默契,感覺好奇妙;你知道她不喜歡你,但他懂你;這種了解是建基在長久而來的敵對關係。想一想,就是以前不夠成熟才會鬥氣的。

我對她開始有好感了。其實一直以來,我覺得她很有活力、很能幹。她還是會一直的刁難我,但感覺比較像是說笑的。我不知道她有沒有為意,她在我認為我們關係日漸變好的時候…

「聶子龍,你算甚麼男人!」她哭著的跟我說。
「怎麼了?」我有點不知所以然。
「我知道你很想當英文學會主席,但你有必要中傷我嗎?你有必要到處跟同學說你穩當主席嗎?你想當主度席我一定會讓你的。我根本不稀罕!」

我想一想。沒有,我近來沒說她壞話呢,反而我們近來因為合作多了一起吃飯,同學們也知道的。不過好像我有真的說自己應該是會當主席的。因為我感覺自己做得比較好,論功行賞的話,也應該是我當主席吧…

「你先別哭,我沒有說你壞話。」

其實,我平生最怕就是女人哭,好像一哭,自己沒錯也變成理虧。

「那你幹嘛說我經常偷懶,又說那些稿子的對白是你篇的,英語閣的壁報內容是又你篇的,說的好像我就甚麼都沒負責,所有背後的事都是你做的一樣。高中那一班幫忙的英文學會成員都這樣認為的,同學都這樣想的。」

我再想一想。可能真的有,以我當年趾高氣揚的性格和態度,可能我真的有炫耀自己有多能幹。但就算這樣,我也不會說她沒幫忙呀。況且我目的是要當主席而已,把自己說好一點,我也沒有說你不好,感覺還是很算君子呀。是班中那幾個對我有好感的女生散播謠言嗎?不管怎樣,在介乎「有做過和沒做過」之間,我還是感到一點歉意。

「其實可能我言語表達不好,我跟同學說我有機會當主席,不是穩贏的。我可能有說稿子我篇的部份比較多,但就這樣而已。我也想公平的選。」
「那你就是承認有說過了。那你就當主席吧,反正社那邊我也有個職位當。我會退出,我不想跟你這種假惺惺的人合作。。恭喜你,這是你想要的結果。」

她抹掉眼淚,頭也不回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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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想,雖然實際上我沒有攻擊她,但這個學會主席的職位我蠻想當的。要是讓她誤會可以令我穩奪這個職位,那就讓她誤會吧,反正她本來就看我不順眼。

可是,一想起這樣堅強、硬朗的張心儀哭喪著臉的樣子,尤其是在一個「世仇」面前,
我很想告訴她,我沒有中傷她。
我很想告訴她,我欣賞她,我珍惜那一段短時間有默契的合作。
我很想告訴她,其實主席的位置不重要。
... 真的嗎?

兩個星期之後,英文導師說,只要我們願意,英文學會可以有兩個主席,按表現是我跟張心儀當。
難道英文導師也知道我們倆因為主席的事吵翻了嗎?
也不管了。我只知道張心儀沒有拒絕。

我想,我從來都沒有這樣的在意一個人;本來討厭她的時候就已經很在意,要想辨法贏她,到現在我真的可以贏她了,卻在意她的感受。

接下來的一年,她總是有意的避開和我一起工作的機會。我還是校園電台的主播,但她不願意當,只會背後找資料,並且找幾個高中的女生跟我拍檔。加上她和我讀的科目不同,一起上課的時間其實不多。有時候在午膳的時候看見她,我想打開話題,可是又不夠膽,總覺得她會冷冷的回應。我們的關係一直的有點僵,直到畢業的時候稍微好一點;至少我們在謝師宴的時候有一起拍照。

七年後的今天,在街上重遇張心儀,感覺很興奮,但也很糾結。該從那兒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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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子龍。我差點認不出你呢。」
「還好我能認出你的聲音。最近在這裡唱歌嗎?」
「對的,就無聊聊來唱唱的。」她邊走邊說。
「妳的聲音還是很捧。」
「還好吧!」
「那…」

她走得很急,我一直都跟不上她的步伐。她的回答也有點冰冷。她在趕甚麼嗎?還是真的沒有話想跟我講?

張心儀是我一直想重遇的人,我想知道她這幾年過得怎麼樣。我知道就這樣的讓她走我應該心有不甘的。

「張心儀!!!」我大聲的吼。旁邊的人都看著我。算吧,我覺得我應該這樣做。
她停下來了,轉過頭看著我。我跑上去追她。
「要說話嗎?跟我一起走快一點。」
我還是不理解她在趕甚麼,不過就跟著她在繁忙的旺角街頭穿越擁擠的人群吧。
「其實我現在要趕回上班開會。我辦事處在附近。現在7:56,我四分鐘之內要回去打卡。」
「那妳還有時間去表演!」
「對呀。自從轉了新工作以後,我幾乎沒有時間。每天總是要加班,沒有十一、二點是走不了的。還好我夜晚有一個小時可以吃個晚飯,有時候我用這段時間跑來這裡唱歌。唱完的感覺很好,可以解壓。你呢?最近搞甚麼呢?有唱歌嗎?」
「這,幾年很漂泊,一直轉工作,最近總算定下來了。幾年前還會跟朋友去街上表演唱歌,現在跟他們都不熟了。」
「哦…」

又一輪沉靜。
我要說甚麼?那年的事嗎?裝熟然後一直談東談西嗎?其實還有甚麼話說呢…
「子龍,我下星期三也會在這裡唱。你可以來看看吧!」
我深呼吸了一下。既然她主動叫我來看,何不乾脆再踏前一步。
「會歡迎我一起來唱嗎?」
「應該可以的,除非你的歌藝大退步吧!不過要和我的拍檔們準備一下。你下星期先來看,我們再談。」
「嗯!」

她走進了電梯,揮手跟我作別。

她有原諒我嗎?我不知道。除了對著我哭之外,她對我的態度一直是酷酷的。只能說,我一直也欣賞她,否則我不會花那麼多心機去和她比拼;而我最樂意看到的,從來都是她針對著我的回應。可能大家都成熟了,我們不可能回到從前有競爭性的相處模式。我們可以和平相處嗎?

我期待下次再見面,期待再一次合作的機會,更期待和她有更多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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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心儀」首篇發表於22/11/2012,其後在28/11-3/12分開四篇續集以連載形式放上部落格。
現整合成一短篇小說。
故事以真人真事改編而成。










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

寫‧實:忐忑周末

睜開雙眼,看一看手機,是十一點。周末黃金的十一點。我知道剛才的小睡恰好還了已堆積了的一周睡眠債。

翻開衣櫃,選了一件白襯衣和一條Diesel的牛仔褲,試穿了一下,感覺還好,卻在準備穿上短靴之際發現襯衣手䄂位沾了咖啡漬。他脫下襯衣,看一看衣櫃。甚麼都有,但就是看不上眼。

我不為意的看見工作枱上一大張青色的memo - 三份要星期一交的稿件。我立即跑進廚房冲了一杯咖啡,隨意的找一張薄被子扳在身上,懶洋洋的坐在電腦面前。

花了一堆時間找reference,準備揮筆之際,傳來了whatsapp的通知。「有十個絡人發出了二十個訊息。」打開一看,「你出來嗎?」「怎麽在XXX看不見你?」「還在閉關嗎?」心裏有點忐忑,不想在電腦桌前過一個週末。打了十個「可能會來」的回覆後,他又蠢蠢欲動;「算吧,穿casual一點不會死的」隨手套上了一件T-shirt。

「你有一封新電郵」。靠,又有新的工作要即時處理。好吧,再忍一會!

十二點半了,總算完成了大部份工作,可以放心去玩了。身上的T-shirt濕透了,看來要換另一件。再翻開衣櫃,也沒有甚麽好穿的。就那件藍色間條襯衣吧!不,好像没甚麽個性....
電話響起了。「你在哪?我們都在等你!」「在家,一會就來」「我們一會轉另一家玩,你知道是哪一間吧!」「嗯」

照一照鏡子。怎麽頭髮弄得這麼糟!可能換衣服太多次吧,去找一頂帽子.... 不,帽子只可以搭白色襯衣呢!家中還有一件白色短袖襯衣,看起來怪怪的,算吧,夏天穿短袖很合理呀!
靠,這天氣穿長褲,褲管都濕透了。換灰色的短西褲?好像太做作。就黑色及膝那條吧!好了。穿短靴還是皮鞋?試了幾對,我想靴子比較好。白黑黑,不是我最愛的組合...算吧。應該要走了!

看一看錶。一點鐘。打的也要半小時,要不我來了他們應該很快就走吧。我坐梳化愣了幾分鐘。去吧!今天不可能不去狩獵!一個人過寂寞的周末真的很可憐!想也不想就跑去等電梯了。我到了樓下等的士。五分鐘了,没來。去另一個街口吧!我再看錶,一點半。都甚麽時侯了!到酒吧人都應該跑光了!我打回頭,一路上覆了一堆「我不來了」的whatsapp訊息。

回到家中,脱下那緊繃的襯衣,整個人如釋重負。我又去冲一杯咖啡,坐梳化看電視。不用理會別人的眼光,不用盤算能否打獵成功,不用偽裝social去應付一些first impression不好但為面子和聲譽要保持禮貌的人。

甚麽,寂寞的星期六?不曾寂寞,就不曉得甚麼是快樂。

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吃百力滋的女孩 (全集)

早上九時三十分,巴士站排隊的人龍不太長。應該慶幸自己上班時間比一般的遲一點點,還有時間先在家吃個早餐,不致於在繁忙時間跟別人擠成一塊。等車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多得智能手機,大家頭都向下垂的,時而微笑,時而露出疑惑的眼神。沒智能手機的朋友也不見得多好;他們期待、焦急的一雙眼充滿了空洞;也許他們只是精神萎靡,卻不能不否認,他們連質疑自己怎麼要上班的疑惑也可能盪然無存。

倒是她。

戴著耳機,一個勁兒的嚼;悠然自得的嚼。嚼的是鮑魚味的百力滋。

我瞥了她一眼,她沒有回望。車來了,她收起那半包百力滋,胡亂地塞進 Agnes B 的手袋,慌忙的趕上車。

又是另一個清早,又是一群行屍走肉的上班族。她,再一次捧著鮑魚味的百力滋一個勁兒的嚼。我不緊貼零食巿埸的行程,但也知道鮑魚味百力滋不是到處可售的。我瞥了她一眼,她不為意。我搞不清她是那些沒靈魂的活死人還是不問世事的灑脫女子;等車嚼面包我能理解,百力滋呢,我還真佩服她的勇氣。

兩星期了。她每天也是一個老模樣的吃著百力滋在等車,唯一不同的是她的衣著。她看起來不像是在辦工室工作的女子;雖然她總是穿黑色和冷色系的衣服,但可以看得出她是細心配襯過的。

縱使她在我眼中是一個奇女子,但不是那種瘋子 - 至少我認為她對鮑魚味百力滋的忠貞不二是值得欽佩的。有幾次我想細心的觀察她 - 反正等車也不是一件易熬的事。她總是愛把百力滋逐小逐小的咬斷;一包百力滋也沒有多少條,而她在車來之前總來不及吃掉一整包,唯有趕急的在上車前收好沒有吃完的百力滋。她難得慌張的神情,和吃百力滋那種不浮不躁的模樣也真的成了有趣的對比。

對她的好奇越深,就越想跟她打開話題。

我有太多問題想問她了。為甚麼總是要吃百力滋?為甚麼不選擇其他味道?她是一個怎麼的人?

我由以往偶爾的瞥一眼,逐漸變成明目張膽的看;我從來就看不清她的容貌。她應該沒注意到,因為她的頭總是向著前面,看的是甚麼我不知道,但就不會把頭往後轉。


嘗試用眼神去撩動她跟我談話似乎是一項希望工程。我決定明天跟她搭訕。

這天早上,我有點戰戰兢兢;要是我搭訕她可能會冷冷的看我一眼,露出不悅的神情。然而在這車站等車的好歹也算是街坊吧,跟街坊談話也不算是甚麼奇怪的事。至少我是這樣說服自己的。

車到了,她不在。我上班的時間比較鬆動,可以再等下一班車。

看不見她。

一星期了。我就再不見到她上車。我是有點掛念她;她跟其他等車的人不一樣,有著不被捆縛於塵世的脫俗氛圍,而更重要的是我欣賞她的堅持…還是忠貞?也許是倔強吧。反正我也搞不清。

有時我等車的時候看見別人啃面包,就會想起她啃百力滋的模樣。他們吃的樣子可能沒差,但吃的時候在想甚麼,她的心飄到哪裡;我都沒有頭緒。我盼望,亦期望會再遇上她,所以不趕急的時候會再等一班車。

而她當然沒有再出現。

一個多月了,踏入初夏。這是睛朗的一天,打算上班前先去健身,早一點等車。剛到了站就看見巴士來了,而人龍卻很長。我剛好上不了車。算吧,坐地鐵快一點,準備回頭跑到地鐵站。

我看到她。真的是她,那位吃百力滋的女孩。這是我和她第一次四目交投。她眼睛不大,卻很有神。皮膚好像比以前白晳,和我想像中應該帶點歇斯底理氣質的女子截然不同。我留意到她手上的,是沙律味的百力滋。

「你要嗎?」
我拿起她遞給我的那一根百力滋,嚼了一口。
「倒沒有想過你會請我吃的。怎麼今天不是鮑魚味的?我可還沒有吃過這味道的,想試一下。」
「吃光了。而且也不能請你吃的。」
「為甚麼?」
「總不能給別人吃過期的百力滋吧。我知道你老盯著想吃。」
「不…我是好奇你吃……」
「為甚麼要吃過期的?一言難盡。」
「我倒是有興趣聽一下。」

車很快就來了。上層還有座位,我找了個位子,準備聽她的故事。

「我男友在英國讀書,他比我小五年。我愛他,也知道以他家庭來說經濟負擔不小,所以資助一點他讀書的花費。他收到英國那大學取錄了他的通知,臨行前送了六箱鮑魚味的百力滋給我,叫我每天吃一包,那吃到最後一包的日子就是他完成一個學期可以回香港探望我的日子。我不是特別喜歡吃鮑魚味的百力滋,只是有幾次他陪我買零食的時候見我拿了一堆,以為我喜歡吃。其實我是想試試新口味而已,吃多了也會厭吧!我把這些百力滋丟在家中一角,可能我爸媽會吃的。」

「後來我發現爸媽應該不太愛吃百力滋。有時候我會吃一包,那當然不是每天吃的。幾個月後他回來了,這次又送了我六箱百力滋。我跟他說其實我不愛吃,他就說以後不送百力滋了。他提議說只要我每天想法「消滅」了一包百力滋,送別人也好,自己吃也好,「消滅」光了就是他回來的日子。有時候我會記得要帶一包百力滋送人,有時候忘記了。總之,家中確實有一堆百力滋;想掉丟,卻不想滅白費他的心血。」

「兩個月前,我收到他在英國遇上嚴重交通意外,昏迷不醒的消息。我想請假去英國找他,但工作實在繁重,最快也要等兩個多星期。我記起他提及過吃光了百力滋就是我倆可會面之時,我決定盡快把堆積如山的百力滋趕及在假期來臨前吃光,希望見到他的時候能及時醒來。那堆百力滋剛過期,請別人吃不太好,自己吃應該還不會有甚麼事的。那幾個星期,我早午晚餐也吃百力滋。」

我皺一皺眉頭問:「那上幾個星期我看不了你,你是…」

「過去找他。他沒有醒,情況還變得更惡劣。兩個星期之後他過了身。我回到香港,心情壞透了,總是遲起床,趕不及平常乘搭的那一班車,有時乾脆不上班。這就是你見不到我的原因。現在心情好多了,我也是一個勇往直前的人。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我理解他的苦心,我愛他,但也總不能一直沉溺於陰暗的氛圍中。」

「其實我早已知道你看著我的。不過那時候心情實在不好,不想理睬人。你應該不會把我當成是瘋子吧!」

她是那種很直率的女孩,那我也不瞞她。我的確想過她可能是精神病的。
她微笑了一下,準備把那一整包百力滋給我。
「給你的。之前鮑魚味的百力滋是過期的,這一包呢,剛買的。你老是盯著我的百力滋,你應該喜歡吃吧。」

我收下了。

初夏總是陽光普照,充滿希望。人心也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