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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like





上週傳出 Yahoo! Blog 和無名小站將會關閉的消息,不知道對大家影響有多深;在我看來,真正愛寫 blog 的人自有 blogspot、wordpress、Livejournal 等容身之所,頂多是在轉 blog 的過程中流失部份讀者。反觀那些隨便寫寫的 casual blogger - 隨著 xanga 式微、Yahoo! Blog 消失,寫blog的人數勢必減少;因為與其再找新 blog 寄居,那為甚麼不在 Facebook 發文算了?至少人流有保證,想低調的話還可以任意調較 privacy control (而這肯定比一般 blog 容易)。

姑勿論Facebook是否已逐漸取代了 blog,也不管你是不是寫作的狂熱份子;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 blog 也曾經有其輝煌的日子。除非你是九十後,否則除了上述比較熱門的 blog 外,你也很有可能曾在 xanga、showhappy.net、無名小站、PCHome、新浪博客/微博等留過腳毛吧。

那些年還沒有Facebook,即使沒有很多話想講,只要一揮筆,你的 blog 文不會只得一句;總覺得濫竽充數也好,blog 文起碼要有一定的長度才像樣吧。

那些年也沒有「 like」(正確來說,是有「like」的 equivalent,但留言還是主導。);你只能把自己對照片和文章的感受切切實實的用文字寫出來。
總言之,發文者和回覆者主要都是用文字作交流。

現在,看完一篇文章、一段 status、一張照片,你只需要按一個 like,好像千言萬語盡在其中。 

真的嗎?

Facebook (和 Twitter、Instagram 等網路平台)主要給我們兩個和發文者交流的選項:「Like」,和「Comment」。很多人只留 like 不留言,可能是因為沒時間打字、和發文者不熟絡等;也很有可能是因為單純的不知道該寫甚麼,甚至是懶惰、詞窮,也可能覺得不留言根本不是甚麼問題 - 反正用兩秒單按一個「like」就可以和發文者交流,方便快捷。

一個「like」可以代表著甚麼?除了是單純的「我喜歡這內容」之外,也可以是鼓勵發文者 (你未必真的喜歡他的post,但你鼓勵其作為,希望他繼續努力。)

當然,發「like」也可以是很有機心的 …
- 取悅發文者
- 透過經常 like 發文者的 post 表達你對他的關注
- 等價交換原則,廣博派 like 而求自己的 post 曝光率更高,得 like 機會更高。(讓 friends of friends 看到你在朋友處留下的足跡,令他人有機會看到你的post)
甚至更多「有創意」的用法。

要是不留 comment,你的「like」可以代表著很多不同的情感;發文者無從判斷你內心的真實想法。
早前曾有傳言 Facebook 會開發以下新接鈕。(當然,這些都沒有實現。)



Read,watched,listened 其實都解「已閱」,只是為其配上一個較精準的動詞,並無幫助回覆者以單一按鈕就能表達更多的情感。

我們再看看以下兩個按鈕。



Facebook 曾經發表過,因為有不少人對 Facebook 上他人的 feedback 很敏感,為免用家有 negative user experience,雖然這兩個按鈕有助表達情感(尤其是"meh",真正惹起人反感的 post 其實不會太多,與其用「dislike」對不感興趣的 status 用 "I don't XXXXXXX care"的態度應該比較正確吧),所以他們不會考慮加入這些負面的按鈕。

那加 "Amused"、"Shocked"、"Excited" 等等,夠正面吧!

那為甚麼不直接把感覺寫出來?人類各式各樣的情感,需要動用 Facebook 多少個按鈕才能涵蓋?

大部份人的想法是反正能收多一點「like」就好了,可能沒認真的去想每一個「like」的背後涵義;也可能不去想大家給「like」時有著甚麼樣的情感。我們作為用家,好看的東西輕易按一下 「like」 就過,繼續看,繼續「like」, 繼續看,繼續「like」…

這行為,尤其在Facebook 的姊妹平台 Instagram 更為顯著,因為你所面對的是一張又一張經濾鏡美化的相片;在全視覺的衝擊和體驗下,可能比較難作出「文字」式的回應吧…

現在,你不可能再用大篇幅的文章去霎時攫取一般人的注意力。Twitter 和新浪微博把文章字數限制為140字以下,是基於商業考慮 。有調查發現,一般人會過濾太長的信息,而140字正好「不超過一版」。即使 Facebook status 沒有限制字數,也不見得長文的收視率會高;而事實上,根據小弟的觀察,身邊其實有很多人對文字很不敏感 - 他們沒有心思(也可能是能力問題)去看長文,而閱讀文章所花費的時間亦比一般人長。

這種「發短文」、「發照片」、按「like」作回覆的模式基本上取締了 blog 的「長文長回覆」模式,成為網路上互動的最熱門、最有效方法;而 Facebook 等媒介一直鼓勵用家作這樣的互動。雖然 blog 仍然有存在價值,但可能只淪為小眾的玩意;與其 subscribe blogger /等別人 subscribe 你的 blog,到頭來還不及在 Facebook 宣傳然後希望被廣泛share來得更有效率吧…
 
隨著 Facebook 等媒介興起,我們不可能回到 blog 興旺時的網路交流模式。
只是,有時候想一想在你的「like」背後,會否有一些你想用文字表達的信息。
而同樣地,要是你真的想在網路上跟好友交流,行屍走肉的like和活生生的評語,你要哪一個?

2 則留言:

  1. 只要是有感覺的帖子,
    我都不會吝嗇於留言 :)

    只可惜現代人都越來越懶惰,肯按個讚就已經算給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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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是很好的態度。
    網路上的交流,要大家都付出才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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