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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 星期二

像 Jane 式的愛





Jane 和 Daniel 在一個聚會中相識。有朋友們打開話匣子,大家言談甚歡Jane 尤其欣賞 Daniel 的幽默。

聚會過後,Daniel whatsapp 了 Jane,説了一句 "glad to know you today, have a good night Jane"。Jane 回了一句 “same here"。五分鐘後,她又補了一句 "good night",再配上一個笑臉emoji。反正她對 Daniel 有點好感,回覆還是不要太冷淡。

第二天,Jane 在上班的時侯又收到了 Daniel 的 whatsapp,"Hello, How are you?" 
對 Jane 來說,"How are you" 絕對是本世紀最難答的問題,除了 "I am fine" 之外,還可以答甚麼?整個早上就是在工作呀!
“working, how about you?”
"Not very busy this morning, Going to have lunch soon. "
"Oh, I see"

一輪沉寂。
天下間多少個話題,就是埋葬在 "Oh, I see" 的底下。

接下來的兩三天,每到十一點 Jane 一定會收到 Daniel 一句 "How are you" 的 whatsapp,有時甚至只是 "hi" 一句。Jane 打算把自己訓練得健談一點。

"How is your day?"
"I will have lunch soon, not sure if I want to go with my colleagues though." 看來 Jane 進步了不少。
"Do you mind if I come to have lunch with you? I have a long lunch break today."

Jane 開始明白,要對方踏出一大步,自己先要起步。
這一頓午飯沒有令 Jane 失望Daniel 真人似乎比在 whatsapp 更健談。
互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們的關係跨進了一大步。他們開始一起去看電影,看演唱會,去朋友的 gathering。大家見他們出雙入對,即使兩人關係從未宣之於囗,大家都假定了他們⋯⋯「至少有路」。
誰也不知道,他們連手也沒牽過。
即使在那萬里無雲的晴空,難得少人的周末中午時分,他倆漫步走過西九長廊的時候⋯⋯Jane 都已經放鬆左手靠向 Daniel 那邊去了,他們還是沒有牽手。

三個月的「疑似曖昧」,令 Jane 又喜又愁。她一直不明白,「究竟 Daniel 想點?」

接下來的日子,他們每早還是會 whatsapp 一下,只是發 "how are you" 的變成了 Jane,答 "Oh, i see" 的變成了 Daniel。有點被動的 Jane 開始受不了自己的主動,見 Daniel 「唔嗲唔吊」,主動退縮了,減少聯絡 Daniel。

最神奇的是 Daniel 又開始主動起來了,每天 whatsapp  跟 Jane 聊東聊西,半來打算扮 cool 的 Jane又心癢起來。他們又好像以前一樣約會,卻始終沒有告白、沒有牽手。

某天,Jane 還是在 whatsapp 中非常 subtle 的向 Daniel 表白了。
Daniel 又是一套不置可否的態度,說很欣賞 Jane ,甚麼未來的事大家都不知道,看看怎樣吧。
可憐的 Jane 到現在還是不知道,Daniel 是賤男,還是只是一個對自己想法沒頭緖的男人。
反正 Jane 覺得,話都說白了,從此放下心頭大石,也不打算主動聯絡 Daniel 了。

也許先告白的,多數是輸家。
但從來不告白的,就像跑馬拉松卻不知道哪兒是終點一樣。
有些人的態度就是永遠的模稜兩可,你永遠也猜不透他們的想法。
要是你享受這種沒完沒了的奔跑,亦不介意多花力氣的,就儘管跑吧。
直正的愛情長跑,往往是在第一關的終點後才開始的。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去妳的婚禮 (全集)




阿祺在家中翻開雜誌,那「三十歳前必要做的廿件事」標題吸引了他的目光。
「曾踏足六大洲」- 阿祺未曾闖出亞洲,只去國日本和台灣。
「考獲潛水牌」- 很可惜,他連游泳也不懂。
「作一首歌」- 他是音痴。
餘下的十幾件事,也許除了「為自己訂做一套稱身的西服」和「曾戀愛過」以外,阿祺都不可能在三十歲前做到吧。

雜誌上的一小段落已經足夠打撃他的自尊心了。廿九歳的阿祺有一份穩定而不會致富(也不太可能置業)的職業;他是月光族,縱然平日節衣縮食,一到周末你在蘭桂坊一定能找到他 - 他的錢,都拿去「蒲」。他最大的興趣,就是「溝女」。

去老蘭溝女要花費多少?由開酒再請她們(註:是她們不是「她」,就算你有目標你還是要請她的姊妹們幾轉);目標落空了再找另一班,即使和「蒲友」攤分,四位數字也少不免;還未把「開房」的價格計算在內。這兩三千元,阿祺付得起、也樂意付 - 他樣子還不錯,要成功狩獵絕對不難。而他的原則是,一夜情就止於一夜 - 一來他還未想定下來,二來他認為歡場無真愛。

門鈴響起了。他知道來的是文輝。
文輝把結婚請帖交給阿祺。
「多謝你賞面來我的婚禮呀!這次沒有請很多舊同學,你算是我中學時期最熟絡的了!」
「也沒想到你會這麼快結婚呢!」
阿祺看著其貌不揚,挺著大肚腩的文輝,再看著請帖,心裏有點不是味兒。這是他今年將要去的第七個婚禮了。
文輝拿起並打開阿祺手上的請帖,指著上面的地圖。
「我們在山頂攪婚宴呢!」
說實話,阿祺和文輝其實真的不算太熟,只是文輝讀書時期朋友不多,阿祺有時會找他做 project 而已。一想起一千元人情自然少不免,他有作個理由推搪的衝動。
「呀,還沒介紹我的未婚妻,Tiffany。漂亮嗎?她人真的很好,又細心,⋯⋯」

阿祺看著照片中的 Tiffany,怎麼這麼面熟的?在哪兒見過呢? 
打發走了文輝,他坐在梳化上,把新娘的容貌多看幾篇。
他終於確定,Tiffany 是一年前曾和他發生一夜情的女人。
而在眾多和他發生過關係的女人中,他對 Tiffany 的印象最深刻。

那夜的蘭桂坊在兩點多依舊擠逼,阿祺就只和一兩個蒲友在酒吧獵食。在吧枱上的 Tiffany 吸引了阿祺;她不是絕色美女,但相比起坐在她旁邊的濃妝艷沫的姊妹們,那淡淡的妝容突顯出她的自信。阿祺在酒吧裏看了她一陣子,發現她也沒怎麼跟姊妹們說話。她一絲絲的冷艷促使阿祺走過去為她點一杯酒,再打發走向他搭訕的姊妹們,和 Tiffany 轉去另一張枱了。

之後的事,也不用多說吧;打得火熱的他們去了附近的 motel 開房。

第二天的清早,Tiffany 提議一起吃早餐。他覺得這感覺太怪了吧:吃早餐還有甚麼好聊的?ONS 了,事情就完了,還吃甚麼早餐?雖然她很合眼緣,但如果打算跟她發展,也不該一見面就上床吧!他拒絕了,在換衣服離開 motel 的路程上,他走得很瀟酒。

當然,接下來的日子他就不太瀟灑了。他依舊在老蘭獵食,而且他的蒲友團也日益壯大;畢竟人多好辦事,他有更多的機會去接觸不同的女人。有很多女人外觀很不錯,就是激發不了阿祺體內雄性動物要捕獵的野心 - 搖騷弄姿的他嫌低俗;太冷艷的,又令她想起了 Tiffany;走過去搭訕兩句就發現,她有的就只是「冷」,根本不性感也不吸引。好些日子,他希望在老蘭重遇 Tiffany;她的姊妹們倒是經常出沒,只是她似乎已逍聲匿跡⋯

阿祺其實不太想去這婚宴,一來不想應付舊同學間無謂的應酬,二來覺得在婚宴上見到 Tiffany 應該會很尷尬。只是能重遇 Tiffany 這點對阿祺太吸引了,他不得不去。

到了山頂的婚宴現場了。他急不及待走到台前去找正在拍照的文輝和 Tiffany。文輝揮一揮手,示意一會再談,而阿祺只留意穿上婚紗的 Tiffany。她依然美麗;只是少了一點冷艶,多了一點溫柔。Tiffany 拍照時的微笑,似乎就在回望阿祺之後失真了。就在阿祺不知道如何反應之際,文輝叫他上台一起合照。

「阿祺算是我中學時最要好的同學了!她是 Tiffany。」
「你好,阿祺!我老公常說他中學的時侯沒甚麼朋友,謝謝你的扶持呀!」
老公。
是的,已成人妻了,不要再想歪吧,反正還是要裝互不相識。
拍完照,他慢慢的回到自己那張枱,一路看著和其他親戚朋友們合照的Tiffany。她沒有再回望他了。她的微笑也回復了未碰到他之前的甜美。
看來,那些縈繞著阿祺腦海中關於 Tiffany 的問題,應該永遠沒有答案。反而,酒席上舊同學所討論的話題才是最煩人的。

「阿祺,怎麼不見你出席上月阿光的婚禮?以往在班上活躍的都到了,只剩你呀!」阿褀還在想,他們怎麼沒有邀請自己⋯
「近來和老婆開始想置業的事了,還沒想到該看哪區的樓盤呢⋯你有好建議嗎,聽說你搬到馬鞍山住了⋯⋯」大家都在談搬到哪裏,他還住在筲箕灣的舊公屋⋯
「阿褀,甚麼時侯到你結婚?和美玲好嗎?」阿祺還在想,都分了手一年多,還要提⋯
總之,一群本來和阿褀「睇波講女」的舊同學,現在談的不是置業、結婚,就是生孩子的事。他開始覺得自己還在「蒲」這件事,很沒格調。

Tiffany 和文輝走過來這一枱了,和大家乾杯。阿祺看著Tiffany,向文輝舉了酒杯。Tiffany 向他說了一聲謝謝。

阿祺仍然認為,Tiffany 其實還有一點點想他的。要是他當天肯抓緊機會,說不定他今晚能跟其他人侃侃而談,炫耀一下自己的狀況有多好。他看著同學們的風光、 Tiffany幸福的樣子,也許是自尊心作崇,他覺得自己好失敗。他開始後悔,為什麼要來這場婚宴?

酒席要完結了。他想不到還要留下來應酬的理由,向各位作道別,獨自離開。他昂首闊步,和上次跟 Tiffany 作別一樣,佯裝走得很瀟灑,這次卻多了一點遺憾。

冬天的山頂,格外寒冷。凜冽的寒風,伴著一絲絲的微雨,一點一滴的打在他身上。他趕急的跑到巴士站,用衣服抺了一下手機上的水點,卻剛巧打開了螢幕上他和一對新人的合照。他很努力地用他的食指去遮住文輝的樣子,也許這「合照」就是他今天最大的收獲。

上車了。他忽然發現有人坐在他旁邊。那是沈默寡言的小強,他的同班同學。阿祺本就和他沒兩句,酒席上也沒有和大家更新近況。

「你還住在筲箕灣?」阿祺問到。
「是的。外面租金太貴了,反正也在柴灣打工,沒必要搬吧。」
柴灣。
當年班上的尖子。
那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

小強翻開手上那本英文雜誌,阿祺好奇的瞥一眼,又看到那觸動他神經的題目,“100 things you need to do before 30”。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第三點。

3. Go To Breakfast With A One Night Stand

他,覺得自己今天歷盡了上天給他一輩子的玩笑。
 








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路姆西


近日路姆西熱潮席捲全城,人人都話要用路姆西怒擲 CY;IKEA 頓時出現搶購潮,二手市場升值以致淘寶賣家也加價,鋒頭一時無兩,連 CY 也要跟牠合照。於是,Facebook 又再一次被洗版,由全體民眾大喊「我想要/買唔到路姆西」去到轉載關於路姆西銷情和各大明星(包括自己)與其合照的新聞。

接下來很理所當然的,就是一大堆「又講路姆西你煩唔煩啲?」的洗版投訴,連一些 blogger 也要搶先發聲,覺得這些低俗諧音粗口有趣是幼稚的表現云云,根本不值多談。

大家還記得上月熱爆但現在已沒有人玩的 bitstrip 嗎?整個興衰循環是一樣的,就是「大眾狂熱迷戀」 -》「全城怒轟其煩厭」-》 「自然消失」。

香港人的習慣,就是把紅極一時的事情重覆又重覆的去炒作;有些還可以靠二次創作多騙大家幾天的注意力,但更多的就是無聲無色的埋葬在港人的善忘和貪新鮮底下。有內涵的東西,也許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搞綽頭、本質空洞的,根本沒有空間讓大家深談,自然捱不了多久。

既然我們都明白這個興衰循環,又何苦要投訴大家「洗版」,更何必要把自己處於道德高地借刀殺人,駡大眾追隨熱潮是「不理性」、「羊群心理」和「幼稚」?港人的集性和風氣由來已久,也不是單憑一己之力可以改變到的;而這些茶餘飯後的話題,大家本來就沒有要想過來充撐大場面,與其為此動氣,還不如一笑置之。

老土點還是那一句,「放鬆啲啦,香港人。」

小弟大膽推測,下星期將會有一堆「又媽媽再打我一次,post 夠未?」的投訴,所以打鐵趁熱,先行二次創作一下。
 

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酷愛林志美




某沉迷玩 Skout 的男同事,今日同我訴苦。

「其實我都知 skout 唔可以玩認真,不過今次我真係中咗伏。佢個樣係我鐘意好 sweet 嗰 type,而且佢上面都有幾張唔同角度嘅相,應該假極有個譜丫,所以就同佢 chat 吓。佢開頭都有少少吊高嚟賣,後來越傾越熟,覺得佢以靚女嚟講算係 talkative 同啱嘴型就約出嚟見。一見,嘩,比想像中肥好多,而且個樣同相中有啲分別⋯⋯唔係話完全唔似,但我無 expect 係咁樣!到最後我都同佢食咗飯,而佢真人性格真係唔錯,有禮貌同 make sense,唔港女嘅。但我始終都唔係好接受到個樣,唔係話樣衰⋯⋯即係我原本以為佢係林志玲,點知出到嚟原來係林志美,咁我可以點?」

我叫佢比張真人相我睇。根本唔樣衰⋯⋯.

「你自己都講,個人都算適合你,可以試下發展喎!我覺得佢個樣都 OK 丫!」

「問題係我 expectation 同現實有距離嘛,唔 gur 呀!」

我再叫佢比我睇 skout 入面啲相。一張帶超,一張有落 effect (仲要高抄變 V煞面),一張瞓低影 (focus 喺條腿,又真係幾幼,我諗佢都瘦過⋯)Well,咁就話人係林志玲,你有無腦嫁?

「我未必會再約佢喇,不過如果佢主動提議我可以考慮下!」

呢位食慣味千拉麵嘅同事,有一次去食一蘭拉麵,之後同我講,佢始終覺得味千係最正嘅,唔明點解啲人要排長龍食一蘭!更加唔明點解啲人成日話「味精拉麵」難食!

所以,林志玲不屬於你的。

酷愛你的林志美吧,她適合你;
而且佢根本 唔 · 係 · 醜。